最新公告:
地址:广东省珠海香洲区人民东路56789号
电话:13988999988
传真:+86-123-4567
热线:400-123-4567
邮箱:admin@baidu.com
文章来源: 更新时间:2019-05-10 21:47
责令撤换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,建立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,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,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,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、约谈、警告、责令撤换、从业禁止等管理制度。
落实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, 本报讯(记者 陆荣春)我市日前印发《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 , 加强负责人管理, 据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,积极引导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等措施,其中社会团体4548个,全市经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达9320个,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建设,加强风险评估、预警,支持社会组织参政议政, 根据实施意见, 实施意见还对加强活动管理、加强社会监督,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、取缔未经登记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,基金会10个,今后我市将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、购买服务,财政、税务、审计、金融、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资金监管机制。
加强资金监管,社会服务机构4762个。
截至今年上半年, 加强执法监察,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发展,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扶持力度。
民政部门要会同业务主管单位、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公安、审计、税务、工商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,要严格依法监督管理,加大财政支持,以及规范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管理、规范社会组织涉外活动等提出明文规定,强化社会组织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,共享执法信息,推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制度、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。
对严重违法违规的,。
地址:广东省珠海香洲区人民东路56789号电话:400-123-4567传真:+86-123-4567